信息详情 首页 >
根据昆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 2024 年度我校教师职称初定工作,现将办理流程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已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在职在岗教师。初定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不实行乡村教师和普通(城区)教师分类评定。
二、初定条件
(一)考核要求
年度考核、平时考核结果均达到“合格”标准(新教师工作第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定等次”,但试用期(见习期)内每学期的平时考核结果均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二)专业要求
所学专业与所教学科一致(而不能是相近)。
(三)教师资格证要求
持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即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四)教育工作要求
不少于 1 年班主任(或副班主任)工作经历。
(五)学历、资历要求
1.初定初级职称(即中小学二级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2)获得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 1 年;
(3)获得大专学历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 3 年;
2.初定中级职称(即中小学一级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2)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 3年;
注:1、2 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年限均按实计算。
(六)“一二三”考核
需有对应的“一二三”培养工程考核合格证书。例如初定初级职称:获得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1 年需有“一年基本规范”考核合格证书等。当年参评但结果未出的,可暂用学校证明或上报教师发展中心的考核一览表代替。已获区县级骨干教师称号的不需再提供。
(七)继续教育
年均完成 100 学时(其中县区级及以上不少于 50 学时),新任教师参加岗位培训且合格、一年内完成 120 学时(其中县区级及以上培训不少于 60 学时)。
三、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请 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6月24日下班前填写在线表格《2024年职称初定花名册》。
(二)材料准备 对照附件1:《职称初定申报材料概览》,6月30日前准备好所需相关材料。单位同意申报证明公示日期统一填写2024年6月24-28日,核实人签名和盖学校公章可以到人事办公室办理。
(三)网上申报 7月3-5日,按照附件2:《职称初定申报材料上传目录与操作建议》,自行上网申报。
(1)登录网址: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2)登录方式:用个人短信验证码进入网上服务大厅--个人办事--搜索职称--点击职称初定申报 右面 申报项
(3)按附件2操作指南逐项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
(四)学校审核 申报人员点击“提交”后学校才能进行审核,没问题的审核通过,否则退回修改。
(五)结果查询 申报人可在江苏人社网办大厅的“个人中心”中查询申报信息、上级部门的审核进度及审核意见,并根据手机收到的审核意见短信及时修改重新报送。
(六)证书及申报表打印 申报人在审核通过并生成证书后(或接到短信通知后),可在江苏人社网办大厅的“查询服务”中选择“职称证书在线查询”下载电子证书,在“个人中心”下载初定呈报表并一式两份正反彩色打印,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单位存入个人档案(主管部门负责人不需签字)。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严格聘用教师的考核管理,规范执行教师初定政策。
(二)加强材料审核。申报人应确保申报材料填写规范、信息完整、数据准确、内容真实。学校将组织专人对申报材料逐一审核,对材料有误或缺失的须及时通知申报人纠正或补充。
(三)按时完成申报。申报人应按通知要求完成相关材料的准备,按时完成网上申报后方能离校。
附件:1.《职称初定申报材料概览》
2.《职称初定申报材料上传目录与操作建议》
3. 《网上申报示意PPT》
人事处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