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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巴城高级中学校服采购方案
[发布时间2024年7月10日]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着装,展现学生阳光.青春风采,切实维护学生利益和着装安全,加强社会监督,规范采购行为和提高产品质量,并形成学校学生校服采购有效管理服务体系。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昆教202388)的文件精神,我校拟组建校学生校服采购工作小组,通过公开招标形式购买学生校服。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校服采购管理架构与监督

采购管理小组

组长:季成伟(书记)  徐瑾(校长)

副组长:周维军(副校长)  金佩霞(副校长)

工作成员:    杨俊波   席继军  周振华  

采购工作小组其他成员:

教师代表:吴怡烨  沈薇

家委会成员:朱亚萍  王雍杨  王瑛 李淑芹 付娟  孙楠竹  

郁萍 张丽华   周化荣   庞宝环  李圆圆   孙嘉莹  孙玥

家长代表:王烨  王强    李永峰   倪和有   孙珊  陈丽

学生代表:王梓奕  尹宛如  王帅澄  李沐恒   吴佳锐  孙欣欣 朱金瑞 陈雨轩  胡元翔  倪子墨  朱忠杰   汤宇轩

学校根据实际深入论证,与家委会.学生家长代表充分沟通,确定是否选用校服确定校服的款.确定校服采购方案,并就校服选用.采购及售后服务等制定具体细则。学校采购管理小组负责本校校服管理工作的组织及实施,对校服的选用.采购.质量等进行管理和监督。

(二)监督小组

组长:周维军

成员:周振华   胡家福   黄勇  钱方荣  

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要加强对校服选用.采购.质量等的监督。采购各环节的相应材料必须全部存档备查。

二、采购工作流程

(一)流程简述

成立校服采购工作小组一>发放校服选购告家长书>是否穿着校服.选用校服款式及数量,公示及征询一>校服采购工作方案信息公开,收集意见及答疑->编写需求书,按程序选取招标代理并编制招标文件->确定招标文件并报备->挂网招标一>招标结果公示一>确认资格商,签订合同并报备一>实施供货,并进行质量服务监管。

(二)具体流程

1.成立校服采购小组

组成以学校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采购小组

2.召开校服采购小组会议

会议需确定的问题:学校是否选用校服.校服招标方式.校服款式.质量标准.采购流程.校服数校服最高限价售后服务收款方式等。商定结果后应形成会议纪要,并与会议签到表一起留档家委会经协商后出具委托学校采购的委托书。

3.意见征询

学校通过网站.公告栏等渠道对以上校服采购会议形成的内容进行公示,收集各方意见,如有必要可对各方意见进行答疑。以上向教育局装备中心备案,经同意后组织采购。

4.家委会向学校出具委托招标委托书后,通过代理公司招标确定校服供货单位

(1)招标代理公司编制招标文件

(2)校服采购工作小组确定招标文件后向教育局装备中心报备

(3)挂网公开招标。

(4)代理公司对招标结果进行公示。学校确定中标人与其签订合同,并将合同送教育局装备中心报备。(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报备)

5.中标单位供货

(1)学校.中标单位共同讨论供货方式,通知学生发放校服办法。

(2)完成学生校服供货。

6.一次采购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须爱惜根据每年校服供货企业的满意度测评、售后服务等因素,制定对校服供货企业的考核办法,依据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续签。

(三)校服采购工作要求

1.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校服采购管理制度,成立由学校家委会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采购工作小组。学校负责本校校服管理工作的组织及实施,对校服的选用采购质量等进行管理和监督。

2.学校根据实际深入论证,与家委会学生家长代表充分沟通,确定是否选用校服.确定校服的款式确定校服采购方案,并就校服选用采购及售后服务等制定具体细则。

3.校服采购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代为集中采购的方式,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的具体工作。

4.校服采购过程必须全程对家长和社会进行公开,包括公示招投标的方式.校服的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情况,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要加强对校服选用采购质量

等的监督。采购各环节的相应材料必须全部存档备查。

5.校服采购,在招标文件和合同里标明校服质量技术标准。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 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 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

6.在招标文件和合同里要列明校服的管理实施“双送检”制度。即:一是校服供应商必须要提供出厂前的校服成品在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二是由学校教育主管部门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的结果必须为合格报告。双送检合格报告未出示前,不得发放校服。

7.校服要严格执行验收程序,对校服进行认真的验收,查看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是否有法定机构的合格检验报告,做好验收报告留存并提交教育局装备中心备案。

8.学校认真进行校服采购合同管理,凡校服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及出现质量问题的,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退赔事宜,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

9.校服的费用由学校代为收取转交供货企业,不得计入学校收入。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不得由家长委员会代收取校服费用。

(四)校服采购需求

1.技术质量要求

(1)校服不得使用有毒有异味,可能导致过敏的染料化学助剂.辅料及配件,并能经多次洗擦而不褪色不易起毛不易褶皱无裂缝无针洞无走线不变形耐洗耐磨;采用适合的钮扣拉链及其它附件,附件应无残疵.无锐利边缘,经洗涤和/或熨烫后不变形.不变色.不沾色.锈,采用注塑拉链或尼龙拉链,拉链啮合良好.光滑流畅,服装配件不易脱落.破损,每件(条)衣服配备用纽扣。

(2)校服的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有在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3)采购周期内所生产供应的校服质量不应低于本项目规定“校服质量标准”中的相关要求,否则为不合格产品。

(4)在采购周期内,校服质量指标须根据国家新颁发的与校服质量有关的文件规定进行调整。招标人有权对校服质量进行抽查,不符合约定的并对未执行相关质量标准的校服生产供应企业按相关规定进行警告和处罚。招标人有权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校服质量进行抽查,不符合招标文件约定的按相关规定进行警告和处罚。

(5)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昆山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相关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质量技术要求时,发生的所有鉴定费由投诉方承担;鉴定结果不符合质量技术要求时,发生的所有鉴定费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服务要求

(1)提供不少于一个投诉及服务热线电话

(2)具备工商营业执照。

(3)中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包括采购运输包装.质量检验等服务,应按学校用户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货上门。

(4)中标供应商须配合学校对校服的要求,有计划的进行生产,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交付货物。

(八)校服测试及验收要求

1.实施“双送检”制度。即一是校服供应商必须要提供校服的布料辅料等原材料及出厂前的校服成品在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二是由学校教育主管部门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的结果必须为合格报告。供应商送检费用供应商承担,学校送检费用由学校承担。

2.中标人提供的校服必须符合本需求书要求的校服质量标准。

3.服务不到位或货不对,不符合质检部门的质检标准要求的学校有权随时退货,并拒绝付款。

4.个别质量或尺寸规格不符的产品,必须及时更换

5.招标的校服如出现质量问题,学校将立即与中标人交涉,并按照招标合同约定,要求中标人办理退赔事宜,同时还应向主管的教育.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6.学校按照校服样板及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进行验收,如校服是否具有完整的产品标识.是否有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建立质量验收台账.及时记录校服验收情况。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给学生使用。

(九)投诉处理机制

1.中标供应商应于供货期内向学校提供货物及配套服务。中标供应商所交的货物.规格不符合采购合同规定的,学校有权拒收货物。

2.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货物,迟交货物10天(含10天)以内的视为一次有效投诉,并由学校书面告知中标供应商;迟交货物 30 天以上(含30天)的,采购人有权终止中标供应商的供货资格,并可追究中标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具体由学校书面告知中标供应商采购人以事实为依据中止中标供应商供货资格.

3.中标供应商在协议期内被有效投诉累计5次或执行价格高于最终中标价(即供货价格)的,学校有权终止中标供应商的供货资格,并可追究中标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