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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方案
根据昆山市教育局、昆山市教育工会联合颁发的昆教[2009]138号文件《昆山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提高学校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加强建设,在教师中大力倡导“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群众满意的教师队伍。
二、考核对象
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员工。
三、考核时间
每年度进行一次考核,一般在每年的12月份中下旬进行。
四、领导小组
组 长:陈祥龙
副组长:李 胜 金佩霞 于广春
组 员:席继军 蒋陈莉
五、考核程序
考核采取教师自评、学生测评、同事互评、考核小组测评四部分组成,分别按20%、20%、30%、30%的权重计分,最后再相加计算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至89分为良好,60至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得分排序在15%以内的为学校师德建设先进个人,学校予以表彰。
(一)教师自评
每年度12月初,下发教师师德考核登记表和考核表,教师个人填好登记表和自评分后由各组组长汇总后交工会。
(二)学生测评
1.所有教职工划分三个年级组;
2.由考核领导小组成员至各年级组组织学生对该组教职工测评;
3.学生的组成:由每班抽5名学生组成;
4.测评方式:由学生对该组每位教职工进行测评,打总分。特别优秀95分以上,优秀90至94分,良好的85至89分,一般80至84分。
5.组织者将测评汇总后交至工会。
(三)同事互评
利用全校教职工大会组织全校教职工相互测评打分。打分结束后由校办汇总并交至工会。
(四)考核组测评
1.考核小组成员对全体教职工测评打分,工会负责汇总。工会将四部分测评成绩按规定的权重比例计算得分汇总。
2.考核小组审议确定个人考核等第、先进个人,被考核者签字确认。
3.公示年度师德建设先进个人。
4.在年终教职工大会上对师德建设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六、结果运用
(一)师德考核的结果作为教师个人年度工作考核的基本条件。师德考核优秀是年度综合考核优秀的基础性条件;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其年度综合考核相应为“不合格”。
(二)师德年度考核优秀的教师,在职称晋升、评先评优、培训进修等方面有优先权。师德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两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不得评优评先。
(三)师德考核结果记入教师个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