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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巴城高级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
[发布时间2021年9月18日]

一、 家长委员会宗旨

团结全年级学生家长,密切年级与家庭的联系,充分发挥家长对学校及年级组教育、教学工作的参谋、监督作用,成为学校及年级组发展的智囊团与后盾。宣传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政策,加强学校及年级组的管理,把学校、年级与家庭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家长教育子女的水平,促进教育质量的提升。

二、 家长委员会的产生

1、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关心孩子成长,热心教育,热情支持学校或班级工作的各年级学生的家长组成。

2、家长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必须能代表各个层面家长,由班主任推荐候选人,经年级组研究,征求个人意见后确定。

3、年级组家长委员会选出会长1名,副会长2名名,由年级组负责各委员之间、委员会与年级组之间的联络组织工作。

三、 家长委员会成员条件

1、了解和关心教育,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关心学校及本年级,能为学校及本年级的教育教学和日常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2、具有良好的行为表率形象,有比较丰富的家庭教育经验和较好的教育效果。

3、能热心听取并向学校及本年级组积极反映家长们所关注的问题。

4、能主动为学校及本年级组事业的发展和改善办学条件提供一定的支持与帮助。

5、具有某方面特长,能为学校及本年级组开辟课外教育渠道提供帮助。

四、 家长委员会职责

1、广泛搜集家长对学校及本年级组的意见和要求,协助班级、年级组和学校定期召开家长会议,交流家庭教育的情况和经验。

2、通过参与学校及本年级组的重大活动或组织听课等,关心、了解学校工作,对学校及本年级组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做出适当的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

3、大力支持学校及本年级组工作,对学校及本年级组开展的重大教育、教学活动提供可能的帮助,做好年级组与家长的协调工作。

4、配合学校本年级组用正确的教育思想、方法去影响家长、影响社会,使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相一致。协调学校、年级组与社会、家庭的关系,增强教育的整合力。

五、 附 则

1、家长委员直接与年级组管理人员、分管主任、分管校长联系工作。

2、家长委员任期每学年为一届,可连任,学生毕业离校后卸任。       

昆山市巴城高级中学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