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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考勤请假制度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日]

一、考勤时间

教职工必须树立主人翁意识,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具体到校、离校时间规定如下:

(一)上午7:30之前到校(有早自修的老师按早自修时间提前到校),11:00后无课务的教职工可离校13:00前到校,16:30分后可下班离校

(二)行政值班人员6:45前到校,按值班要求做好考勤工作。

(三)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如升旗仪式、政治学习、各类会议、教研活动、集体备课等,全校教职员工须按通知要求准时参加。

二、考勤办法

(一)行政值班人员6:45—7:30在传达室点名,全体教职工须在到校后主动告知行政值班迟到、早退超过1小时者按照旷工半天处理。上班期间行政值班人员党政办也将不定时抽查。

(二)门卫要配合值班人员做好每天迟到、早退者情况记录

(三)升旗仪式、政治学习及行政会议由党政办负责点名。各部门安排的会议、活动、休闲教育、兴趣小组辅导、监考等,由召集部门负责考勤,并把记录汇总后报党政办,同时各部门留底存档。
    (四)考勤结果每周一统计,每月一汇总并公示。年终作为评优评先和绩效考核依据。

四、违规处理

(一)未请假或假期已满未续假而不到岗者、请假未准擅自离岗、无故超假和不参加学校规定的活动等,均视为旷工。旷工1天扣500元(今后视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标准适当调整)。若一年内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累计超过30天的,按规定报上级部门予以辞退。

(二)凡学校规定参加的活动(升旗仪式、政治学习、各类会议、教研活动、集体备课等)缺席一次扣30元,

(三)上课迟到、早退一次扣20元,旷课一节扣100元。

(四)每月迟到、早退达3次(3次以内不扣)扣60元;迟到、早退4~5次扣100元每月迟到、早退5次或因私外出超8次,扣除当月考核奖。

(五)教职工在上班时间每月内因私短时间(1节课内)外出5次以内不扣;出门6~8次的扣50元出门9~10次的扣100元出门超过10次的由校长室诫勉谈话并从重处罚。

五、其他情况

(一)体育锻炼应该在下午第三课之后,并且要和行政值班报告,车留校内,在4:10下班后方可开车离开。

(二)孕妇、哺乳期女职工应提前向校长室说明情况。

(三)老同志(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出勤可以适当照顾。

(四)因下雪等恶劣天气原因而迟到可以和行政值班或党政办说明不计入考核。

(五)对于违反考勤制度、弄虚作假的教职工,进行批评教育,酌情处理。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不接受批评教育者,年终考核等级为不称职,并视情况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六、本制度由校长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