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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处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日]

一、负责学校教科研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制定学校教科研工作条例和规章制度,做好科研课题的申报、论证、立项、成果评审和推广工作。

二、制定学校师资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教师培训活动,指导教师做好个人发展规划。

三、办好校级科研刊物,做好教育科研档案管理工作。

四、收集整理教师教科研成果,做好教师教科研量化考核工作。

五、完善导师配置,组织开展学科导师制活动,跟踪评估受导教师进步情况。

六、组织开展各类教科研活动,组织开展磨课、评课等活动,安排各学科教研活动。

七、协助做好青年教师“一二三”工程考核工作,做好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学术带头人的申报工作。

八、组织开展好青年教师上汇报课、骨干教师上展示课活动。

九、完成校长室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