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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中小学德育纲要》《中学生守则》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制定和实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计划,及时检查并总结学生思想教育工作。
二、加强对班主任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定期组织召开班主任例会,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开展班主任培训活动。
三、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制定并实施德育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德育活动。
四、做好家长学校工作,构建社会、学校和家庭教育“三位一体”的德育体系。
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文明礼仪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和法制观念。
六、认真贯彻执行德育奖惩条例,搞好班风建设,做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评比工作。
七、做好青年班主任、副班主任的指导与培养工作,组织开展德育课题研究,提升学校德育工作水平,打造德育品牌特色。
八、完善并执行宿舍管理制度和寄宿生管理条例,定期组织开展“文明宿舍”评比活动。
九、组织开展各类入学教育活动,以及新生军训活动等。
十、开展“十二项”评比活动,加强班级常规管理,建设良好的班风和学风。
十一、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做好贫困学生帮扶工作。
十二、组织班主任开展家访活动,做好班主任量化考核工作。
十三、做好国旗班成员的选拔与训练工作,按要求举行升旗仪式和国旗下讲话活动。
十四、做好团员发展、团籍管理等工作,做好学生社团建设与管理工作,做好关工委、红十字以及心理辅导工作,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等活动。
十五、完成校长室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