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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招聘录用人员 试用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0日]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昆山市教育系统教师招聘规定,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约定为12个月,其他人员为6个月。现就试用期满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经教育局各批次公开招聘的20218月入职,试用期为12个月的工作人员。

二、考核程序

1.个人填写试用期考核表(一式二份,事业编教师和备案制教师分表填写),做好试用期个人总结。

2.聘用单位对试用期工作人员的德能表现及履职情况进行鉴定,并给出考核意见。

3.教育局审核,并将合格人员报市人社局备案。

三、考核时间

各校在1017日前将考核表和审批名册(除纸质外另需在智慧云平台上报)交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昆山市教育局

2022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