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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苏州市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5月8日]
        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苏州市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须知》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好本次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所有申报材料必须于5 月 11 日送教育局教科室。
2.申报者点击“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统一申报平台" (http:l/61.155.238.20/sk/web_root/cities.html ) 直接申报,
3.《申报成果汇总表》发教科室王新英老师邮箱:wangxysjy@126.com
附:《关于开展苏州市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昆山市教育局教科室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日





中共苏州市委宜传部  苏州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苏社科字 ( 2018J 12 号



关于开展苏州市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各市、区委宣传部,各市、区社科联;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 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和直属单位宣传处(部);各在苏高校科研处:
根据省市联动开展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有关规定,
苏州市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正式启动 。现将
《苏州市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须知》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好申报工作。
附件:苏州市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成果
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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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
申报须知

一、申报时间
苏州市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时间为:
4月 25 日 9:00 - 5 月 15 日 17:00 。
二、申报范围
1. 我市作者或以我市作者为主 , 在 2016 年 1 月 1 日 - 201 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 发表(出版 )或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类研究成果。外地作者同期发表( 出版)或完成的、以苏州为个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研究成果。
( 1 ) 公开成果  在有统一刊号 ( ISSN、ISBN、CN ) 的报刊发表、出版社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的学术著作(含专著、工 具书、古籍整理作品、译著等)、学术论文、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和普及读物(主要包括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宣传阐释党的创新理论、解答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传承文 明、传播人文社科知识等普及读物);在港、澳、台地区或国外公开发表、出版的上述成果 。
( 2 ) 内部成果  未公开发表或不宜公开发表的且被党委政府和有关工作部门、事业单位、大中型以上企业等采纳、应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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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
2. 申报参评成果为中文。以外文公开出版、发表的成果,申报参评时应当附有中文全文翻译,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贵。
3. 一个作者最多可申报参评 2 项成果。申报人须是该成果的第一或第二作者(或通讯作者),公开成果以版权页为准,内部成果须是课题负责人或首席专家。
4. 所有申报参评的成果,申报人须作出著作权权利归属书面承诺。申报成果存在知识产权争议或者署名人有争议的,在争议 解决前不得申报。申报作品经认定属于剽窃他人成果的,取消获 奖资格。
5. 再版的成果须有 30% 以上的内容为修订、增补的方可申报参评(须有证明材料)。
6. 丛书可以其中独立完整的单本著作申报参评,也可以由丛书第一、第二主编(总编、执行主编)统一申报参评。单本申报 以该著作的出版时间计算;统一申报以该丛书中最后一本(卷、 册)的出版时间计算。
7. 系列论文可以整体申报参评,但须标题(或副标题)相同、主要作者相同。
8. 公开出版的同一专题有较强系统性的个人论文集视同于学术专著申报参评。集体论文集、报告集只 能以其中的单篇论文 、研究报告申报参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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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等),须附有关部门采纳、应用的相关材料。
10. 普及读物限定为纸本图书形式,须附关于社会效果影响
方面的佐证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新闻报道、受众 反响等。
11. 教材、教辅读物、文学艺术类作品和自然科学技术普及
读物不在申报评奖范围内。
12. 以苏州市属社科类学术性社会组织(学会、协会、研究会、研究院、研究所、研究中心等)成员身份申报的成果,应能反映所属社科类学术性社会组织在研究过程中的作用。
13. 已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再接受申报参评。三、申报成果分类
1. 申报参评成果出于评审需要分为:哲学类、经济学类、法学类、政治学类、社会学类、教育学类、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 决策咨询类等九个类别,申报人根据成果内容,对照成果分类, 自行确认所属类别。
2. 所有翻译类成果、艺术学成果一律选择语言文学类申报参

评。
3. 所有内部成果 一律选择决策咨询类申报参评。四、申报办法
1. 归口受理、集中上报。各市、区社科联负责辖区内作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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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各在苏高校、市委党校科研处负责本单位作者的申报;各市级机关宣传处(部)或相关处室负责本单位作者的申报;市属 社科类学术性社会组织,可以接受市区成员的申报;外地作者直 接与市评奖办联系申报。申报材料须按规定时间、区分类别统一 报送市评奖办。
联系地址: 苏州市政府大院( 三香路 998 号)10 号楼 6 楼市社科联办公室。联系电话: 0512 —-68616631 。
2. 社科评奖采用全省统一的网上申报方式:
申报者点击“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统一申报平 台" (http:l/61.155.238.20/sk/web_root/cities.html )  直接申报 ; 或者点击“江苏社科网" ( [lk]aHR0cCUzYSUyZiUyZnd3dy5qcy1za2wuZ292LmNu[/lk] )  首页“申报平台”进入“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统一申报平台”申 报;也可点击“苏州社科网" ( [lk]aHR0cCUzYSUyZiUyZnd3dy5zenNrLmNu[/lk]/ ) 相应专栏进入“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统一申报平台”申报。苏  州地区登录密码为: 7792E865 。请按提示逐项准确、完整填写。在网上申报时,系统将自动生成电子《申报表》,请申报者自行保存,并自行打印出纸质稿(加盖单位印章)。
3. 申报者须将《申报表》一式 2 份、成果原件1 份(译著须 附外文原版书一章,内部成果须附成果摘要,国际期刊论文提供原文和中文译文)、副本 1 份(其中论文复印件须包括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 国际期刊论文提供 SSCJ/SCI 检索证明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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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该项成果的评价、应用、证明材料 2 份, 成果所有作者( 完成人)的知情同意函,经规定渠递逐级报送至市评奖办。每项参 评成果的《申报表》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申报成果汇 总表》电子版要一并发送至苏州社科联办公室设置的专用电子信 箱:szs klbgs@126.com。
4. 报送的参评成果无论获奖与否,均不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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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苏州市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成果汇总表




成果分类: 申报单位:





苏州市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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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编号 成果名称 成果形式 申报人 工作单位 成果分类






说  明
1.一份表格仅供汇总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一个类别的申报成果。
2.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应对每一申报成果进行编号。成果编号格式为:N—n,N系各类申报成果类别代码。各类申报成果代码分别为:1.哲学类,2.经济学类,3.法学类,4.政 治学类,5.社会 学类,6.教育学类,7.语 言文学类,8.历史学类,9.决策咨询类。n代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每一申报成果序号 。
3.成果形式系指著作、论文、内部成果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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